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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院 召开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

专项整改活动再动员暨整改分析会


   根据上级院的统一安排部署, 7 月 8 日高安市院召开了全院“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再动员暨整改分析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剖析,进一步提高了队伍认识,统一了队伍思想,有力地促进了专项整改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会上,刘小平检察长进了再动员,宜春市院皮德艳副检察长亲临会议进行指导。

   会上,院各办案业务部门负责人分别就自身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剖析。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作风、执法纪律、执法水平及办案质量等重点环节和方面进行深刻剖析,找准问题,查究原因,并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今后办案工作中的努力方向和实现目标。

   刘小平检察长在再动员报告中对我院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后,强调指出:一要统一思想,端正认识,进一步增强搞好专项整改活动的自觉性。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是“三个代表”在检察工作中的集中体现,是落实科学执法观的最终落脚点,是从源头上减少涉法涉检上访的治本之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只有克服厌烦思想、自满情绪和应付心理,把“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理念变成队伍的自觉行动,才能在整改中触及思想,解剖灵魂,追根溯源,对症下药;才能真正转变执法观念,强化监督力度,提高执法水平,促进“规范、公正”目标的实现。二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进一步增强整改活动的针对性。要以抓住行使检察职能的业务部门为着力点,从徇私枉法、权钱交易、执法不文明、违法违规办案、执法不作为、不能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等突出问题为切入点,深查细摆,坚决整改。切实树立科学的执法观、严格的监督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为规范执法行为提供深厚的思想基础和观念保证。三要注重实效,狠抓落实,进一步确保整改活动的长效性。整改活动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整改机构要做到“四专”,即专门班子、专门人员、专门职责、专心工作;活动开展要做到“四有”,即每段有部署,每段有检查,每段有验收,每段有总结;建章立制要做到“四化”,即办案规范明细化,执法责任明确化,监督制约广泛化,责任追究刚性化。真正做到执法办案项项有规定,事事有标准,处处有原则,使整改活动推得开,搞得活,抓得准,见实效

   最后,宜春市院皮德艳副检察长就我院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评析,并就今后的整改活动提出了三条指导性的要求:一是要强化学习教育,提高队伍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主动性;二是要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促进规范执法;三是要严肃法规法纪,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确保公正执法。

  

   乘再动员大会的东风,我院的专项整改活动正健康、有序地全面推进。

200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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